「臺北市立美術館112年申請展」
鼓勵當代藝術創作,提昇展覽實踐總體表現,呈現藝術生態多元性及開創性。
🎟申請資格
個人藝術創作者: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效之中華民國居留證(亦得以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就業金卡代之)。
共同創作藝術團體:成員須二分之一(含)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➤展期、展場安排
為增強展出之專業對話、經費運用及集體推廣效益,由本館安排展覽展期及展場。展期原則安排於113年下半年,本館保留展期及展場調整權利。
📆申請截止日期
至112年4月30日下午五時截止。
🏷申請計畫
創作形式、內容、媒材不拘;惟所提展覽計畫須適合本館指定空間(展場平面圖如附件一)。
獲選者須依原送審之展覽計畫執行;如有更動須另提書面計畫,徵得本館同意後實施。
📋申請方式
採線上作業,請至申請展網站(https://ea.TFAM.museum) 登錄會員及報名。
🔗詳細徵件訊息請見以下網址👇
https://ea.tfam.museum
📞若對徵件有任何疑問,請洽臺北市立美術館(02)25957656轉206展覽規劃組
